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于開展“千企百城”商標品牌價值提升行動第二批申報和首批評估工作的通知

國知辦發(fā)運字〔2025〕30號

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知識產權局,各有關單位:

為深入實施商標品牌戰(zhàn)略,進一步發(fā)揮商標、專利等多種類型知識產權組合效應,協同推進企業(yè)和區(qū)域商標品牌價值提升,加快培育以科技創(chuàng)新為支撐的知名商標品牌,按照《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印發(fā)“千企百城”商標品牌價值提升行動方案(2023—2025年)的通知》(國知發(fā)運字〔2023〕13號,以下簡稱《行動方案》),現組織開展“千企百城”商標品牌價值提升行動第二批申報和首批評估工作。有關事項通知如下。

一、開展第二批申報工作

(一)申報條件。

申報參加第二批“千企百城”商標品牌價值提升行動的企業(yè)、區(qū)域商標品牌主體和商標品牌指導站,應符合《行動方案》所規(guī)定的條件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(yè)等優(yōu)先申報。已參加首批行動的主體,以及地理標志主體不參加本次行動。

(二)工作程序。

1. 申報。各省級知識產權局組織本省(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)有意愿的企業(yè)、區(qū)域商標品牌主體和商標品牌指導站,填寫申報材料(附件1—3),申請參加第二批商標品牌價值提升行動。

2. 推薦。各省級知識產權局對申報主體的基礎條件、申報材料的真實性等進行審核,在規(guī)定的名額上限內,擇優(yōu)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推薦(附件4)。

3. 復核。國家知識產權局經復核及公示,確定參加第二批行動的名單。

二、組織首批成效評估

(一)情況報送。各省級知識產權局根據《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于公布首批參加“千企百城”商標品牌價值提升行動名單的通知》(國知辦函運字〔2023〕1106號)公布的名單,組織首批參加行動的企業(yè)、區(qū)域商標品牌主體和商標品牌指導站,填寫年度建設情況(附件1—3)。

(二)總結評估。各省級知識產權局結合《行動方案》要求,總結實施商標品牌價值提升行動的主要舉措、成效和特色經驗(附件5),推薦報送典型案例(附件6)。國家知識產權局將根據報送材料,對行動開展成效進行綜合評估,利用各類平臺、活動廣泛開展宣傳,發(fā)揮引領作用,講好中國商標品牌故事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(一)請各省級知識產權局認真組織,做好申報和總結工作,于9月15日前,將相關材料報送國家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運用促進司。

(二)千企百城價值提升行動不是示范創(chuàng)建、評比達標、考核等事項,不搞命名授牌、結果排名。請各地方嚴格落實為基層減負要求,按照自愿原則組織各類主體參加,不得下達任務指標、要求報送臺賬,不得異化為評比、考核、授牌等活動。

(三)請各地方以兩批參加行動的主體為重點,加強聯系指導和服務,加大商標品牌建設和專利密集型產品培育協同推進力度,加快打造一批以科技創(chuàng)新為支撐、專利產業(yè)化效果突出的企業(yè)商標品牌價值提升范例和品牌經濟發(fā)展高地。

附件:1. 企業(yè)商標品牌信息表

2. 區(qū)域商標品牌信息表

3. 商標品牌指導站信息表

4. 第二批商標品牌價值提升行動推薦表及推薦名額

5. 商標品牌價值提升行動成效總結表

6. 商標品牌價值提升典型案例推薦表

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

2025年8月8日